日前,省教育厅正式公布200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2007年全省共下达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13350人,其中:普通中专学校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9860人,高职高专学校举办3490人。
省教育厅同时对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五年制高职教育以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为主要办学主体,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与高职学校合作办学,承担前三年的教育教学任务。高职学校举办的五年制高职实行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普通中专学校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的五年制高职,按照五年制高职统一的教学方案,实行3、2分段培养模式,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在联办的高等学校培养。已列入全省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拟并入高校或升格的中专学校可在高等学校指导下,继续在校本部进行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的培养。整体教学方案、教学质量控制、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由高职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在外设教学点,不得在低层次学校举办高层次教育。五年制高职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为简化计划下达程序,本五年制高职计划包括学生进入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计划,本批学生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不再另行下达。承担后两年培养任务的高校应在学生入学第三学年末,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进入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录取注册手续。
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已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跨越隶属关系调整招生计划。所有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五年制高职的中专学校,应在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后两年转入的高等学校和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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