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勤函[2008]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落实省三厅局教秘[2008]2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在市、县两级勤管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正健康有序地开展,截止目前为止,已取得很大成效。现通报如下:
太和县19万人、颍州区9万人、颍泉区9万人、颍东区7.5万人、颍上县18万人、界首市6.5万人、临泉县14万人、阜南县11.5万人、开发区0.7万人、市直2万人。
望各单位继续扎实做好本辖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并把这项惠及全市百万师生的好事做实做好。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