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基[2008]4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资助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完成学业,国家继续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了一部分专项资金进行资助。省厅安排我市2090人,每生每学年1000元,总额为209万元。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省厅文件中规定的资助对象进行资助。借读生和复读生不得享受该项资助。
二、严格按照规范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如实填写《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报于所在学校,学校填写《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受助学生所在学校相关信息表》,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复核通过后,填写《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助学生名单县级汇总表》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相关信息县级汇总表》,一式三份,于2008年10月12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yjlmm@126.com。有关学校收到本项目资助款后,要及时发放并组织学生签收,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在操作中,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切实保证普通高中家庭贫困的学生得到资助。要实行校长负责制,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地方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或拖延支付,严禁将资助款冲抵学生的学费,否则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各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指标分配表》中所分数字进行分解,上报时不得超过所分数字;要按时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并及时上报。
附件: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指标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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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指标数(人)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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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 |
14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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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7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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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 |
15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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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8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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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 |
16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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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 |
260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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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 |
35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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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 |
390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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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 |
3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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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 |
19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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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90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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