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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阜阳市中小学(含师范、幼教、特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1-20 10:56:00 ]

阜教学[2010]03号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市直学校教科处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教研科研成果的主要形式之一,同时也是教师在职称评审中教研科研成绩的主要体现和必备条件。为提高教师的教研科研能力,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践的成功经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含师范、幼教、特教)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全市中小学(含师范、幼教、特教)在职教师、教研员。

二、征文内容与形式:征文内容主要应为本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感受、体验和反思等,突出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技艺及其引发的实效,突出本人亲历的教育教学过程及其独特的见解。以下“切入点”供撰写论文时参考:(1)学科教学中素质教育的实施;(2)新课程实施的研究;(3)新课标实验教材使用的体会;(4)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的研究;(5)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6)学科教学与课堂教学改革研究;(7)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8)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9)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研究;(10)学科教学与非智力因素培养的研究;(11)教法、学法研究;(12)师生心理健康研究等。

征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调查报告和教改实验报告等。

三、参评论文要求:

1、为使广大教师经常开展教研工作,规定每年每人只允许有一篇论文参评,参评论文必须是未公开发表或未在学术会上交流的文章;

2、论文内容翔实、观点鲜明、立意新颖、论据充分、具有说服力和研究、参考的价值;

3、论文格式要规范,一般按“标题、单位、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书写;

4、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3500字,并用方格纸工整誊写或打印;请自留底稿备用,评后原稿不再退回。

6、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通报批评;

7、每篇论文收参评费20元,用于专家评审、网上查询、制作证书及统计整理等。

四、评审办法及注意事项:

1、市级参评论文在各县市区初评的基础上集中上报,不得单独直接上交。上报论文时必须以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单位按附件所列学科进行分类并附上参评论文目录。目录包括论文标题、论文作者及单位。各学科论文务必在4月底前上报到市教育学会朱舒、徐国宝老师处。

2、评审时,各学科要成立3—5人组成的论文评审专家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首先,对所有征集的论文进行上网查询,其次,作好记录并备案,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

3、获奖论文由市教育学会和相关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统一颁发论文获奖证书(证书一经颁发,请妥善保管,教研室不再补发)。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通知广大教师,并按论文报送日期准时报送,逾期不予评审。

附件:阜阳市中小学(含师范、幼教、特教)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学科分类目录

阜阳市教育学会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阜阳市中小学(含师范、幼教、特教)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学科分类目录

序号

学    科

1

中学语文

2

小学语文

3

中学数学

4

小学数学

5

中小学外语

6

中学物理

7

小学科学

8

中学化学

9

中学生物

10

中学思想政治

11

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

12

中学历史

13

中学地理

14

中小学音乐

15

中小学美术

16

中小学体育

17

幼儿教育

18

教育科研

19

中小学信息技术

20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21

中学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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