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类  别: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1-27 9:31:00 ]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0〕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要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事故严肃追究制,强化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敦促各校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事故严肃追究制,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法制、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建设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尤其是放假前,要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以防火、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烟花爆竹伤害和交通安全等为重点,通过班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假期安全的监护职责。

要建立健全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假期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假期值班表请及时报我局办公室)。要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对违规组织学生寒假上课和集体补课、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而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要科学安排下学期的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平安、按时开学。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办:阜阳市教育局
地址:双清路8号 邮编:236014 电话:2197267 传真:2197261
承办:阜阳市电化教育馆 皖ICP备06004565号
地址:人民东路58号 邮编:236014  E-mail:fyedu@ah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