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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0〕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要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事故严肃追究制,强化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敦促各校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事故严肃追究制,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法制、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建设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尤其是放假前,要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以防火、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烟花爆竹伤害和交通安全等为重点,通过班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假期安全的监护职责。
要建立健全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假期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假期值班表请及时报我局办公室)。要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对违规组织学生寒假上课和集体补课、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而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要科学安排下学期的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平安、按时开学。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