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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阜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员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3-5 9:39:00 ]

阜校安办〔20107

各县市区、开发区校安办,市直有关学校: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纳入省、市民生工程,本年度的各项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为及时了解各地校安工程的进展情况,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规范我市的信息报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落实校安工程管理责任制,明确信息报送人员,确保信息上报迅速、准确、翔实。

二、信息员负责建立档案室和信息系统,全面反应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直接对本级校安办主任负责。

三、信息员按要求负责采集和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四、信息员要每日上网查看上一级校安办最新任务或通知,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要求收集资料,以书面说明或口头汇报的方式协助领导按时完成任务。

五、信息员要定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按要求准确填报省校安工程在线月报、系统月报、市校安工程台帐等报表,审核确认无误并经领导同意后以在线填报、电子邮件或纸质等方式报上一级校安办,并存档备查。

六、信息报送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审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人员如有变动,须及时告知上一级校安办。

七、各级校安办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把好数据质量关,报表统计、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各级校安办负责人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八、信息上报工作将作为工程绩效考核和信息员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按要求及时报送的将给予表彰,迟报、虚报、漏报、错报列入通报范围。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校安办和市直有关学校将《校舍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人联系表》下发到辖区内各学校,由各县市区校安办汇总后于3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校安办,纸质表格在盖章后于312日前送至市校安办。联系人:范宇,电子信箱:278827705@qq.com,联系电话:2179095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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