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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有关信息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3-9 9:05:00 ]

教办函〔2010〕1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市教育民生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3月11日之前上报(附表一)分管领导、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具办人和联系方式,并由单位盖章、分管领导和填报人签字后报送到市教育局民生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制定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实施方案,单位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局民生办。

三、选址:人员确定后,按各县市区分配的任务(附表二)在辖区的农村中小学中选定建设点,3月26日前完成选址工作,填写(附表三《2010年阜阳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选址汇总表》)并盖章上报市教育局民生办(纸质和电子稿一同上报)。

联系人:吴桂宝    联系电话:2179095  

传真:2179095  邮箱:736901977@qq.com

附件:1、阜阳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信息表                下载

2、阜阳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任务分配表

3、2010年阜阳市农村儿童之家选址汇总表(确定具办人员后,再统一通过网络下发。)

年三月八

主办:阜阳市教育局
地址:双清路8号 邮编:236014 电话:2197267 传真:2197261
承办:阜阳市电化教育馆 皖ICP备06004565号
地址:人民东路58号 邮编:236014  E-mail:fyedu@ah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