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函〔2010〕1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市教育民生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3月11日之前上报(附表一)分管领导、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具办人和联系方式,并由单位盖章、分管领导和填报人签字后报送到市教育局民生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制定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实施方案,单位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局民生办。
三、选址:人员确定后,按各县市区分配的任务(附表二)在辖区的农村中小学中选定建设点,3月26日前完成选址工作,填写(附表三《2010年阜阳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选址汇总表》)并盖章上报市教育局民生办(纸质和电子稿一同上报)。
联系人:吴桂宝 联系电话:2179095
传真:2179095 邮箱:736901977@qq.com
附件:1、阜阳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信息表 下载
2、阜阳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任务分配表
3、2010年阜阳市农村儿童之家选址汇总表(确定具办人员后,再统一通过网络下发。)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