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校的通知》(阜教办[2009]17号)精神,阜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批申报“人民满意的学校”的学校进行了现场评估,同时向社会公示。“人民满意的学校”标准是: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市级文明学校、市级绿色花园式学校、市级平安学校、市级标准化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是快乐的,教师在校工作是幸福的,家长对孩子在校学习是放心的,社会对学校是满意的。如发现公示的学校达不到“人民满意的学校”标准,请来电来函反映。申报验收“人民满意的学校”的名单如下:
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颍州区程集中心学校
颍州区十五中学 颍泉区实验小学
颍东区插花小学 太和县胡总中心学校
公示时间:2010年3月15日——3月21日;
信件邮寄地址:阜阳市双清路8号阜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举报电话:2197220 。
阜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阜 阳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