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内电[2010]8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2号预警通知》(皖教秘〔2010〕307号)转发给你们,要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指导和督促学校切实履行暑期中小学生安全的宣传教育职责,深入开展“大家访”活动;完善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值守制度,强化学校汛期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