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时间:每年5月8日—12日(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二、 准备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三、申请资格种类及受理部门
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初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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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户口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校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四、工作流程: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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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申请
填写表格及政审
资格审查
↓ ↓
师范类毕业生
非师范类毕业生或师范类缺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毕业生
业务能力考核
体检
数据录入
委员会认定
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