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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教育局保密工作制度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6-8-7 16:51:00 ]

为加强我局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密级材料,绝对不看。

二、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三、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四、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五、凡不宜公开的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六、凡我局制发的密级文件、资料,需要提前解密的,由制发科室提出意见,送办公室主任审核,由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解密。

七、发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教育工作业务和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八、加强密码电报保密管理。要严格登记制度,做到专人管理,定期销毁,严禁密报明传。

九、加强会议保密管理。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招生考试等会议要严格控制与会人员。属内部会议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散播。

十、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涉密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送的手机,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密会场,不得在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

十一、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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