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基〔201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经研究,决定评选2010-2011学年度市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2011学年在校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的学生和班集体(班级、少先队或团支部)。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骨干作用强;
3、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先进集体
1、有以身作则、任劳任怨、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的干部队伍,能配合班主任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2、形成了关心集体、积极上进、团结友爱、开展自我教育活动的良好作风;
3、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形式多样、针对性强、教育效果好;
4、全体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犯罪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每个成员的各科成绩都在及格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全班学生普遍形成了良好的文明礼貌、卫生习惯,卫生区清洁,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成绩突出。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比的条件和程序,真正把那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名额分配
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一。要将评选名额一次性分解到学校并向社会公示,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之间不得调剂使用。评选过程中一律不准预留或增加指标。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组织师生学习文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班级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应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班主任、政教处、教导处人员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如上级有关文件、推荐指标、推荐结果等)存入档案备查。
(二)呈报审批。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分别填写推荐登记表(附件二、附件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另备1张同底版照片供颁发证书用。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凡不按照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市直属学校推荐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由各校按程序完成后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认定表彰。经市教育局复核审批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将发专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有关直属学校要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对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信力。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分配名额作废,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二)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地各校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材标准和成长途径的教育。通过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三)同时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对超报和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要求填写推荐登记表的,将不予审批。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局有关直属学校将推荐登记表和推荐汇总表(附件四)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2197273,电子信箱:lvwei696@126.com。
附件:1、《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下载
2、《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3、《2010—2011学年度市级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4、《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