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纪[2007]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
现将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整顿教学秩序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迅速传达到各中小学校全体教职工。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放大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整顿教学秩序的若干意见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