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30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联合举行安徽省教育财务督察指导组成立仪式。决定首次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教育财务督察指导工作制度,首批14名教育财务监督员也于当日正式接受聘任。省教育财务督察指导组的成立,对确保教育财务的健康运行,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陈贤忠,省教育厅常务副厅长金辉,省财政厅副厅长汪建国,省审计厅科教审计室主任骆安君出席了成立仪式。 陈贤忠在成立仪式上指出: 随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教育经济活动的多样化,给教育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也滋生了教育经费不规范使用行为。一些地方竟将贫困学生的书本费以假名的方式套走,一些地方将教育捐款挪作工资。通过督察确保教育财务的健康运行成为必要之举。建立教育财务督察指导制度,开展教育财务督察指导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皖”战略的现实要求,是促进教育系统依法理财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的内在需要。 陈贤忠要求,教育财务督察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原则,切实保证督察指导工作质量;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做好教育财务督察指导工作的提供基础性保证;必须坚持服务观念、责任观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必须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增强督察指导工作的独立性。 陈贤忠指出,在教育系统开展财务督察工作,是教育系统调整财务监督的方法和内容,探索监督、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新途径,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涵盖学校经济活动和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财务监督制约机制;教育财务督察指导工作必须以加强管理、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以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准绳,以提高督察指导质量为核心。被督察单位要高度重视、转变观念;要理解支持教育财务督察指导工作,主动配合督察组开展督察指导工作。陈贤忠还对省教育厅计财处做好财务督察指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汪建国、金辉分别就建立教育财务督查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作了强调。 首批督察员任期两年,他们将在任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教育财务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教育投入和财务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对我省各级各类学校财务、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督察和指导。 督察员代表吴怡兴和被督察单位代表安徽建工学院院长程桦在仪式上分别发了言。省教育财务督察组成员和驻肥高校、中专学校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