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类  别: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中心 > 各项教育工作 > 教育人事 > 正文
关于开展中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7-8-20 17:05:00 ]

阜教师[2007]6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秘[2006]259号)精神,在学习首批实施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地市经验的基础上,我市今年开展中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培训工作。现就中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市教师继续教育的实际,积极探索远程教育条件下继续教育的新模式,为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积累教师远程继续教育经验,初步建立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制度,逐步构建开放有序的远程继续教育的运行机制与模式,为全面开展远程继续教育夯实基础、积累经验。         

三、试点范围和对象

    对象:各县市及阜阳三区、开发区、市直属学校的初、高中教师。

    我局还将根据需要,在阜城三区和市直属学校中选择学校,开展远程继续教育校本培训试点工作。

    四、组织管理

    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师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师远程继续教育的政策措施;制定本地区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工作方案;建立本地区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和资源中心;组织开发地方教师继续教育资源。

    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和资源中心,负责本地区教师远程继续教育的教学组织和实施;接受学校和教师申请,并审核其参训资格,发放学习卡;组织开展辅导,培训教师上网学习;开展教师远程继续教育的考核、评价管理,进行学时登记管理;自主开发地方远程继续教育资源。

    试点期间,我市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和资源中心依托阜阳电大具体实施,阜阳电大在安徽省教师远程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51--3629153)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由我局师训科负责。

    五、政策措施

    远程继续教育是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的一种新的形式。试点期间,教师按规定要求申报和经批准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学时计算为继续教育72学时,相当于继续教育的集中培训形式,由阜阳电大及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登记、验印。

     六、工作安排

     20078月初,市教育局制定下发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培训工作系列文件,召开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培训工作会议,布置具体工作任务。

   20078月下旬完成首期参加远程继续教育试点的教师申请和注册等入学手续,学员开始参加学习。

    200710月接受教师的结业考核申请,开展考试测评工作,经考试考核后,对符合远程继续教育结业条件的教师颁发结业证书。

七、工作要求

    开展教师远程继续教育的试点工作,是师资培训工作适应教育改革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继续教育培训的一种新模式。特别今年是第二轮继续教育最后一年,部分中学教师因各种原因错失了继续教育的集中培训,而远程继续教育又给这些教师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学习模式和培训机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师训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方便教师学习,优化学习资源,创新培训模式,融通校本培训,提高培训实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工作原则,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积极宣传发动,让应参加培训的中学教师了解政策,不再错失良机;同时对远程教育加强监管和督查。阜阳电大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远程教育的管理制度,强化领导和管理,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帮助指导和解决培训中的具体问题,与各级教育部门共同努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阜阳市中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试点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

 

主办:阜阳市教育局
地址:双清路8号 邮编:236014 电话:2197267 传真:2197261
承办:阜阳市电化教育馆 皖ICP备06004565号
地址:人民东路58号 邮编:236014  E-mail:fyedu@ah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