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函[2007]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农村中心校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振兴皖北教育,省教育厅决定为阜阳市专门举办部分农村中心校校长省级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阜阳市部分县(区)农村中心校正职校长,人数为40人(分配名额附后)。
二、培训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三、培训内容: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村学校管理,新课程理念;赴宣城农村中心校挂职培训;开展“如何振兴皖北教育”研讨等。
四、培训时间: 2007年12月5日至30日,其中12月5日至11日为理论学习时间,12日至27日到宣城市部分中心校开展挂职培训,28日返回安徽师范大学进行研讨。学员于2007年12月5日到安徽师范大学松风阁干训基地报到。
五、几点要求:
1、省教育厅为阜阳市专门举办农村中心校校长省级培训班是提高阜阳农村中心校校长管理水平,振兴阜阳教育,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认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调学工作,将分配参训名额落实到人,不准缺席,并请于12月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书面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本通知所附《学员入学须知》请印发给参训学员,《学员登记表》填好后由学员带到培训院校。
3、各参训学员请珍惜此次学习机会,学习期间遵守培训学校和挂职学校的学习、工作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学习、研讨与活动,确保学习质量。
附件:1、参训名额分配表
2、学员入学须知
3、培训学员登记表
阜阳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 加 名 额 分 配 表
|
单 位 |
人 数 |
|
颍 上 县 |
7 |
|
阜 南 县 |
7 |
|
临 泉 县 |
7 |
|
太 和 县 |
7 |
|
颍 州 区 |
4 |
|
颍 东 区 |
4 |
|
颍 泉 区 |
4 |
|
合 计 |
40 |
附件二:
学 员 入 学 须 知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07年12月5日到芜湖市人民路1号安徽师范大学松风阁干训基地。
二、党员须带临时组织关系。
三、学员须带生活用品,在校期间统一安排住宿,挂职期间的工作和生活由挂职学校安排。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和书本费按省里有关规定报销。
四、报到时,每人须交学校工作总结或个人撰写的教育论文一篇,2寸照片两张。
五、学员不能按时报到者须请假,学习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或随意离校。
附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