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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阜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8-4-1 10:11:00 ]

根据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市教育局工作安排,今年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从4月7日开始。根据受理认定机构权限:市教育局集中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认定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7日(星期一)——4月11日(星期五),为市、县市区统一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

1、申请人从阜阳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加盖相应印章一式二份。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语文学科的普通话证书要达到二甲);

6、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提供) 。

7、有关文件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 www.ahedu.gov.cn

三、表格下载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阜阳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温 馨 提 示

各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受理教师资格的种类

市教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在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时使用黑水笔并注意将名称填写完整。

二、交验材料要求

1、由本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限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5、定点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语文学科的普通话证书要达到二甲);

7、思想品德鉴定(单位或乡镇、街道)和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8、1寸照片4张(同底免冠),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两张、资格证书及《体检表》各使用一张。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申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含相近专业)的人员,按现行高中教材内容统一进行测试;

2、申请专业课的人员,按其申请的专业进行测试,但本人必须在交验表格时提供近两年的专业课本。

四、特别提醒

1、受理时间4月7日至4月11日,过期不予受理。

2、 市级受理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及体检地点和时间将在 阜阳教育信息网 上公布。县级受理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及体检地点和时间由县级教育局另行通知。

3、 4月17日前申请人员务必登陆阜阳教育信息网, 查询各学科测试课题、测试地点及有关要求。具体测试时,申请人员将通过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和内容。

咨询电话:2197162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下载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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