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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首届名师评选中有关破格问题的补充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10/29 22:18:00 ]

教人函〔2010〕4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给广大教师搭建专业发展平台,促进其专业成长,激发我市优秀教育人才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阜阳市首届名师评选的有关破格条件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获得“省级特级教师”称号者和普通教师曾在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能力评比中获奖者,教育科研方面的课题要求可由原来的“近10年来,至少主持过1次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调整为“近10年来,至少主持或参与过1次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省级组织的省级特级教师或省级教坛新星参评课可视同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能力评比。

    其他条件仍按阜教人[2010]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年十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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