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勤[2008]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把2008年全市花园式学校的创建工作推向新的水平,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经研究,决定提前进行今年创建市级花园式学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08年6月30日前。
二、申报要求:
1、2008年3月31日前,学校对照《阜阳市花园式学校评估标准》自评后向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
2、2008年6月30日前,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初评,把基本符合条件的学校报送我局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联系人:谢静,联系电话:0558-2197226)。
3、2008年7-10月,市、县两级开展创建评估工作。
4、各县市区申报参加创建2008年度市级花园式学校的校数,不得少于本县市区中小学校总数的5%;条件成熟的,多报不限。
三、申报方式:
1、以正式公文申报。
2、纸质文件及其电子稿同时报送。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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