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类  别: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中心 > 各项教育工作 > 勤工俭学 > 正文
关于迎接省政府教育民生工程考核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7-29 11:04:00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教育民生工程考核迎检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迅速传达贯彻7月25日全市中职资助迎检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二、及时动员所属中职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三、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得力人员对各中职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按照两个附件要求建好中职资助台帐,进一步加强资料建设。

五、对迎检工作不力、自查和整改不到位的,按照《阜阳市民生工程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职学校务必于8月3日前将以上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勤管中心。

附件:

1、教育民生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建档材料(一)

    2、教育民生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建档材料(二)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教育民生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建档材料(一)

(中职学校)

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材料

1、本校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

2、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资助管理员、各班班主任为相关责任人的实施方案;

3、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4、本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5、职责分工表;

6、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7、工作流程图。

(资助办公室必须悬挂工作制度、职责分工表、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工作流程图)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材料

1、中职学校资助对象档案资料规范健全:①要以年级、班级建立学生台账,资料要盒装,资料盒侧面或正面要标明年级、班级等相关说明;②每盒资料第一页要有本盒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在学生名单备注栏里注明学生变动情况;③农村户籍受助学生个人台账:第一页是学生申请表;第二页是该生户口本的第一页复印件;第三页是该生和户主关系那一页的复印件;④城市户籍受资助的学生个人台帐除上述材料外,第四页是该生所在社区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第5页是评议小组意见和学生资助负责人签字及公示表,并以年级为单位建立台账;

2、本校资助对象认定办法,以正式文件下发;

3、建立有学生代表参加的助学金评审小组;

4、科学的评审程序;

5、资助对象认定时要由班主任、资助管理员、分管副校长和校长逐级审核签字;

6、每月一公示,并留存资料,受助学生资格及名单的确定采取:学校→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财政方式;

7、助学金发放模式一律按照:财政→银行→学生方式。受助学生领卡时本人签字的领签单;

8、国家资助资金到位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发放,并在系统上如实填报资金到位信息表,及时复印“拨款凭证”,存档备案。

三、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材料

1、本学校校内资助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并保存以奖学金、助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等形式发放的原始凭证。

2、各中职学校每月25日前必须将本月报表从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出来,校长签字后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上报,校长签字的纸质报表盖章后传至市(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并存档。学期报表要根据通知如期上报。

①月报表: 报表1:中等职业学校基本信息;报表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基本信息;报表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 报表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变动情况表。

②上报数据:要经班主任、资助管理员、分管副校长和校长逐级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

3、各校每学期初必须把资助政策公布在宣传栏,必须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投诉、咨询、举报电话。通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致家长一封信、印发小册子或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并保存材料存档(照片、文稿原件等)。

4、公布本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举报投诉咨询电话的通知。

5、投诉咨询举报受理记录

6、及时处理投诉案件资料。

7、上报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理结果材料。

要求:1、上述制定的各种管理办法,均应是正式文件,并上报所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制定的文件,要科学、可行、与实际结合,不能与法律法规和国家资助政策相矛盾

3、学校、年级、班级的学期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表和行事历放入各个资料盒。

教育民生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建档材料(二)

(县市区)

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材料

1、本地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

2、本地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督导评估办法;

3、成立本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领导小组文件;

4、本地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5、职责分工表;

6、下发本地区举报投诉咨询电话的通知;

7、工作流程图。

(资助办公室必须悬挂工作制度、职责分工表、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工作流程图)

二、中职国家资助资金管理情况材料

1、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后,及时在系统上填报“资金到位信息”,并到财政部门复印“拨款凭证”,存档备案。

2、国家资助资金要设立专户存储,并到财政部门复印“专户凭证”,存档备案。

3、国家资助资金到位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发放,并在系统上如实填报资金到位信息表,到财政部门复印“拨款凭证”,存档备案。

4、助学金发放模式一律按照:财政→银行→学生卡。

5、所辖学校国家资助资金发放统计表。 

三、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材料

1、本地区中职学校校内资助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2、各地要求所辖中职学校每月25日前必须将本月报表从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出来,校长签字后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上报,校长签字的纸质报表盖章后传至市(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并存档。学期报表要根据通知如期上报。同时每月5日前上报上一月的“阜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月报表”,各地要严格把关,并形成自己的材料备案。

①月报表: 报表1:中等职业学校基本信息;报表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基本信息;报表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 报表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变动情况表。

②上报数据:要经资助管理员、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逐级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原件存档)。

3、制定本地区实施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网下监管力度;各地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3次以上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检查前要有通知,检查后要有通报,并抄送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4、收集整理本地区及所辖中职学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印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的材料存档。

5、各地要成立检查监督小组,以正式文件下发,并让所辖学校公布所设立的举报投诉咨询电话,要有专人、专用电话、专门的记录本,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处理投诉案件。重大问题,要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要求:1、上述制定的各种管理办法,均应是正式文件

      2、制定的文件,要科学、可行、与实际结合

      3、出台的文件均要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主办:阜阳市教育局
地址:双清路8号 邮编:236014 电话:2197267 传真:2197265
承办:阜阳市电化教育馆 皖ICP备06004565号
地址:人民东路58号 邮编:236014  E-mail:fyedu@ah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