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师[2007]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敬业崇教,奖励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全面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安徽省第三届“教坛新星”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师[200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阜阳市第四届“教坛新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与评选对象
凡我市中小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 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和幼儿园的教师(含兼课的行政人员和教研人员)都必须参加教学业务竞赛。
在全员教学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考评的基础上,通过逐级比赛,推荐成绩突出的教师参加县市区级“教学能手”和省、市级“教坛新星”评选。推荐的教师应具备在本专业岗位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经历。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地承担组织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遵纪守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和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搞有偿家教,体罚学生,参与编写、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教辅用书,不按规定参加教师继续教育的。
(二)教学方面
对所教学科或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地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能灵活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三)教研、教科研方面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教科研成绩突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星”评选坚持师德高尚、业务拔尖、教学成绩突出的原则。推荐人选能在教师继续教育和区域教研活动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所有教师必须参加学校教学业务竞赛,写一份教学设计、上一堂公开课,并进行本专业教学基本功测试。参加县市区级“教学能手”和省、市级“教坛新星”评选的教师还要作一次教学经验演讲及答辩(答辩同时进行本专业学科教学基本功测试)。评选时要坚持与平时德能勤绩考核相结合。
三、竞赛和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教坛新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胡 涛
副组长:蒋中福 张如明 于向洋
成 员:丁华颍 王 伟 蒋曙光 王如达 姜连山 王继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选组、培训组。办公室设在师训科,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竞赛和评选活动。评选组由教研室牵头,聘请专家、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有关学科教研员参加。培训组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牵头,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业务竞赛的赛前培训。局机关其他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室的业务做好竞赛和评选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
(二)竞赛与评选程序
1、全员培训。坚持先训后赛的原则,所有教师都必须在赛前参加教学业务培训。学校要在认真组织参赛教师校本培训后,再开展教学业务竞赛。教学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我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培训的通知》(阜教师[2007]3号)执行。
2、全员竞赛。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学校在组织全体教师竞赛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向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农村中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组织培训和竞赛考评,考评结果以校为单位报送县市区教育局。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 此项工作于2007年 10月1日之前结束。
3、县市区级“教学能手”评选。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教师进行评选并向市教育局提出“教坛新星”推荐名单(已获得市“教坛新星”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市级评选)。全市评选出的“教学能手”约占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10%,其中农村学校教师按农村学校教师总数的11%,城市、县镇学校按其教师总数9%比例确定县级“教学能手”评选名额。 城市、县镇学校教师不得挤占农村学校教师评选指标。 此项工作于2007年11月1日之前结束。
4、市级“教坛新星”评选。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推荐的对象进行评选后并按分配指标向省报送推荐名单。市级“教坛新星”的评选推荐名额为600名,约占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1%(名额分配见附表1),其中农村学校的名额占其专任教师总数的1.1%,城市、县镇学校的名额占其专任教师总数的0.9%。 城市、县镇学校教师不得挤占农村学校教师评选指标(具体评选细则见市教研室通知)。 此项工作于2007年12月1日之前结束。
县市区级“教学能手”和省、市级“教坛新星”必须通过学校、县市区逐级评选,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级推荐的人选均要在被推荐人员所在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市区在评选时,应向农村教师倾斜,城市、县镇学校教师不得挤占农村学校教师评选指标。应注意照顾到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并注意各学科的覆盖面,原则上各学科都应有评选对象。其中幼儿园、职业学校的评选对象分别不少于评选名额的5%。
四、奖励办法
(一)县市区教育局评选出的“教学能手”,由县市区教育局授予“县市区级教学能手”称号。在教师职务评聘和考核升级中作为优秀教师向有关部门推荐。
(二)省、市评选出的“教坛新星”,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分别授予“安徽省教坛新星”称号、“阜阳市教坛新星”称号,在职务评审和考核晋级中作为拔尖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将作为今后特级教师评选的必要条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及各直属学校要把教师教学业务培训、竞赛和“教学能手”、“教坛新星”评选活动作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要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要求每位教师都参加教学业务竞赛,包括写一份教学设计,上一堂研究课,并进行本专业教学基本功测试。要把握标准,规范程序,综合考评,公平公正,逐层评出每位教师的教学业务等级(每项的评定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要将每位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竞赛的考评结果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挂钩,并作为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竞赛和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阜阳市第四届 “教坛新星” 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培训竞赛登记表
3、阜阳市 第四届“教坛新星”评选竞赛考评指标
4、 阜阳市第四届“教坛新星”评选推荐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局有关领导
附件二:
阜阳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培训竞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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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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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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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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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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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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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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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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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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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培训内容 |
培训学时 |
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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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与评价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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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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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本功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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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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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阜阳市 第四届“教坛新星”
评选竞赛考评指标
一、教学设计
1、竞赛形式:当堂公布课题,限时完成(可带课本)
2、分值:20%
3、要求:(1)把握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研究学生。(2)教学目标设计符合课程标准,切合学生实际,明确、准确、具体。(3)教学内容设计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当,注意与学生已有知识相衔接。(4)教学结构设计合理完整,具有创造性,作业量适中。(5)教学手段、方法与教学目标、内容相匹配,展示思维过程,新旧知识联系自然。(6)教学设计有创新、有特色,教学预想效果科学、务实。
二、研究课
1、竞赛形式:随班上课(试讲)
2、分值:50%
3、要求:(1)导入:善于以较好的技巧、引人入胜的方式进入本堂教学内容。(2)讲授:逻辑严密、思路清晰、知识准确。(3)组织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使学生感兴趣地参与课堂学习。(4)纪律管理:善于管理课堂教学中学生学习行为与纪律。(5)学法指导:教学过程中、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学会学习,能举一反三。(6)互动:善于与学生交往、对话、交流、合作完成教学过程,体现多元化的学习方式。(7)答疑:激发学生思考,释疑解惑。(8)情感:能及时调动学生情绪,增强教学感染力。(9)应变:体现课堂教学的生成性。(10)强化:教学过程完整并重点突出。(11)反馈:得体地对教学中的情况进行反馈,使学生受到启发,提高教学效果。(12)结束:善于调控课堂教学,艺术地结束教学。
三、教学基本功
1、竞赛形式:结合研究课同时考核
2、分值:10%
3、要求:(1)口语表达:口语表达准确、简洁易懂、逻辑严密。(2)板书:能写一手好字,板书结构好。(3)教态:形象端庄、大方,能充分恰当地运用身体的位置,姿势、动作与表情完成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4)提问:在恰当的时候提恰当的问题,问题具有启发性、知识性,能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5)举例:举例切合教学内容,能联系学生实际,具有针对性,能说明问题,帮助学生加深理解。(6)教育技术:善于恰当使用实验设备、录音机、电视机、幻灯机、投影仪、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辅助教学。
说明:音体美学科另加专业基本功
四、教学经验演讲及答辩
1、竞赛形式:随时抽题,准备二十分钟后演讲,然后由评委根据答辩内容提出一个问题,选手当场回答。
2、分值:20%
3、内容:
(1)课堂教学理论
(2)素质教育观念
(3)课改精神及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
说明:此项指标的第四项仅作为县级教学能手和省市级“教坛新星”竞赛评选时须参加的考评内容,各学校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后开展的竞赛内容不含此项。
附件四:
阜阳市第四届“教坛新星”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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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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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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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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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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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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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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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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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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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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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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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考核记录 |
200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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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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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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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和平时教学、
教研
实绩 |
(此栏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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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情
况 |
教学基本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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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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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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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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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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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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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经验
演讲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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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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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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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选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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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评选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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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选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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