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类  别: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中心 > 各项教育工作 > 体育卫生 > 正文
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6-8-22 ]

阜教体[2006]16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秘[2006]244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密切协调,加强对民办学校督促检查,确保民办学校师生健康安全。

附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办:阜阳市教育局
地址:双清路8号 邮编:236014 电话:2197267 传真:2197265
承办:阜阳市电化教育馆 皖ICP备06004565号
地址:人民东路58号 邮编:236014  E-mail:fyedu@ah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