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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教法宣〔201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中央文明办决定于3月25日至4月25日在中国文明网站上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现将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我们的节日.清明”活动及本局、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4月19日前将这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清明期间进行的各种文明祭扫活动列项统一报市教育局法宣科,电子文档、图片等发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佳志 电话:2197270
邮箱:fyliuyi@yahoo.cn
附件: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