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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阜阳市示范职业高中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6-6-22 ]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振兴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阜[2005]81号)精神,加快我市重点示范职业高中建设,促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局于200510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阜教职[2005]16号)。各县市区、有关职业高中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原则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市级示范职高的创建,自评,初评和推荐上报工作。止于今年4月,市局共收到10所职业高中的申报(其中5所为原市级示范复评)。5月下旬市局专门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和专家评估组,分别对申报的10所职业高中进行认真的实地评估。评估组依照评估标准,通过实地察看、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查阅资料档案等形式,进行综合量化评估打分,并写出评估报告,经市局619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认定阜南县柴集职高、颍东区口孜职高、临泉县职高、阜南县一职高、阜南县公桥职高、临泉县滑集职高、界首市职高、颍上县甘罗教育社、临泉县杨桥职高为市级示范达标学校;颍州区颍州职高为基本达标学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认定的市级示范职高的领导与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按照示范职高的评估标准,针对薄弱环节补缺补差,切实搞好整改与提高,积极扩大办学规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实训设施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步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真正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另外,各示范学校还要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强抓机遇,再接再厉,开展新一轮创建活动,争取早日进入省级示范中职行列。

二、此次评估认定的基本达标示范职高,拟给予一年的整改建设期。明年市局将组织复查。请颍州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该校的管理与指导,按专家评估组的意见,迅速整改,加大投入,尽快改善办学条件,强化职教意识,突出职教办学特色,加强内涵改造,扩大办学规模,尽快达到市级示范职高的标准。

三、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职业高中,市、县市区将在“三重建设”项目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师资配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和扶持,使之做大做强。市教育局将统一颁发“阜阳市市级示范职业高中”牌匾。

四、市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评比每三年举行一次,请各地、各职业学校积极争创。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办:阜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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