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职成[2007]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整体部署,对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等高等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工作将于2007年1月至2月上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认真做好年检工作,我局成立以分管局长蒋中福同志为组长,姜连山、金国涛同志为成员的阜阳市成人高等教育机构
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派张磊、郭学义、徐杰、高杰、缪旭东等同志组成专家组,开展年检工作。
二、年检范围:省内外高等学校在我市各县市区设置的函授站(教学点)、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等高等教育机构。
三、年检内容:对函授站(教学点)的检查以《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和《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主要检查主办学校对站(点)的教学投入、管理情况以及站(点)自身的办学条件、管理情况等。对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检查参照进行。
四、年检方式:年检采取站(点)、中心自查和我局复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各站(点)、中心要按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照《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检查评分细则》中的条目逐项准备好资料,填写《年检表》并经主办学校签署意见,写出较为详细的自查报告。《年检表》和自查报告一式两份,于2007年1月25日前报我局职成科。凡不按时报送自查报告的站(点)及中心,视为自动放弃。
市年检工作专家组将分两组同时对站(点)、中心进行复查。第一组:金国涛、徐杰、缪旭东,复查界首市、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的函授站(教学点)、校外学习中心;第二组:张磊、郭学义、高杰,复查阜阳城区各函授站(教学点)、校外学习中心。
五、年检时间:2007年1月25日以前为站(点)、中心自查时间。我局将于2007年1月29日至2月2日进行复查。
六、年检结果:年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站(点)、中心自查和我局复查情况,逐一评出年检结果。年检按分值将年检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年检结果由省教育厅向全省通报,合格以上的准予继续招生;新审批备案的同时颁发办学许可证;年检不合格和未参加年检的停止招生,待整改后经我局检查合格再报省教育厅恢复招生;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予以撤销,收回办学许可证。
各函授站(教学点)、校外学习中心要加强与主办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自觉接受指导与管理;要端正办学态度,明确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对辖区内所设函授站(教学点)、校外学习中心等高等教育机构的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保障其健康发展;要配合市教育局认真做好年检和常规管理工作。
附件: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年检表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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