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法宣[2008]1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各科室,各直属学校:
现将《阜阳市教育系统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阜阳市教育系统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经教育局党组研究,根据《阜阳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阜阳市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订《阜阳市教育系统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阜阳市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建设均衡教育,以争做文明师生,创建和谐校园,推动教育持续、协调、均衡发展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完成教育系统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科室
1、关爱残疾儿童,确保让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80%。(基教科)
2、强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措施,建立健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得到不断完善,校外活动场所、教育基地活动内容健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督查到位,相关资料存档规范。(基教科、法宣科)
3、增加国民教育经费投入,力争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学、小学、幼儿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普通业余教育、教师进修及民办教育补助费、特殊教育费、广播电视教育费及其他教育事业经费的总和与人口之比,达到人均教育经费500元以上,要确保大于400元。(计财科、基教科、职成科、师训科)
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大于85%,不低于6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大于95%,不低于90%。(基教科、职成科)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7月-2008年8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全市教育系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08年8月-2009年7月)。全市教育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测评阶段(2009年8月-2009年9月)专门抽调人员组织自查测评,对各项工作进行模拟测评,做好补缺补差。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0月-2009年12月)。根据自查测评结果,全面总结,找出不足,完善提高。
四、具体要求和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具体举措。全市教育系统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创建工作。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围绕创建目标,突出教育重点。
①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要认真抓好学生入学工作,坚决杜绝流生现象,确保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0%。
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市民。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针,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渠道及各种活动形式,对广大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文明卫生、诚实守信等思想道德教育。
③大力发挥团队组织在学生教育中的作用。各中小学要加强团队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团队工作、活动制度,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要求各校每学期团队工作、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做到月月有小活动,学期有大活动,寓教于乐,注重实效。
④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工作。有关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共建社区联系安排共建工作、活动,结合学校、学生实际,利用学校、社区资源,开展经常性的社区共建活动,达到资源共享、科教进区、居民学生双受益的目标。
⑤从实际出发,制定并实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为青少年校外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环境。
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争取达到人均教育经费500元以上,要确保大于400元。
3、工作常抓不懈,注重材料收集。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件,特别是今、明两年,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观念,围绕创建总目标,突出教育新一代文明市民的工作重点,将创建工作渗透到教育各项工作中去,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要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及时收集照片、材料,做好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