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函﹝2009﹞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和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指导意见》(教师[2009]17号)和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指导意见》(阜教师[2009]4号)。以更好地使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与基层教育单位的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对全市2009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统一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认真开展活动,召开动员、宣传会议,贯彻师德师风建设的新精神,并落到实处。
4、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5、能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帮助解决基层教师的思想困惑。
6、认真落实新《规范》,是否把新《规范》条文宣传张贴上墙。
7、有组织地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岗位、班主任等各类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校本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8、建立学校师德师风活动档案(包括个人师德、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和师德工作总结)。
9、严格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行为监管,是否有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并严肃查处。
10、中心学校是否对基层学校的校长、教师开展了师德评议和整改活动。
11、基层学校是否制定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配套制度、计划、实施细则,做好资料总结。
12、学校是否有创造性地开展好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有哪些特色。
二、督查方式
1、听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汇报,查阅资料。
2、实地考查学校,一是听汇报、看资料、明查暗访;二是问卷调查、走访教师和学生。
三、督查时间
2009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师德师风教育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教育,各地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切实抓实抓好。
2、积极准备。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对待落实,依据上述督查内容积极做好资料归档,并督促各基层学校做好师德建设各方面工作,使师德建设工作真正落实到教师的工作学习中。
3、纳入年度考评。根据省教育厅及我市的工作安排,已将各地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查结束后,将把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要与学校校长、教师的量化管理、评优奖励等挂钩,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工作的监管力度。
4、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197076,联系人:王金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