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委(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经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5年度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5月16日开始,受理申请工作时间为5月16日一20日。各县市区教委(教育局)可桉此受理时间同步开展初中及以下所属类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确定时间。
申请工作结束后,请于5日内将录入数据上报市教育局。
阜阳市教育局
200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