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委(局)、市直属学校、本局各科室: 现将《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政府阜政发[2003]43号《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联系,巩固行政职权,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把我市教育系统的政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现结合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等不良作风,坚决纠正只说空话,不干实事,工作漂浮等不良现象。加强对公务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要坚持深入基层学校搞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各科室每年初要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结合本科室业务需要,制定调研计划、选定调研课题、拟定调研方案,调研课题的选定要具有针对性,问题要具有普遍性,要力求获得第一手资料,要写出调研报告。局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每个工作人员到基层调研累计不少于一个月,每个科室每年都要拟定2—3个调研题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实行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研究,抓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和推行政务公开 依法行政是解决政风问题的根本途径,政府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行使权力。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抓好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对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特别是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都要依法严肃查处。 继续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其它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应当向社会公开的要本着依法、真实和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不仅要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而且要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结果,特别是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力戒公开流于形式。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和执行“一费制”政策的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各类学校招生的计划,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在校园内公示,还要在方便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场所和公示栏,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三、坚持会议和文件审批程序 注重会议的必要性和实效性。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开的不单独开,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坚持会议审批程序。大力压缩各类文件的下发,做到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电话通知解决问题的不发文件,确保按规定程序、规范格式进行,严格执行局文印制度。 四、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内、预算外经费的管理与监督。继续做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违规违纪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科室预算外收入要有计财科统一收取,纳入财政局统一管理,所有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一年两次向职工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基建工程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公开进行招投标,增加工程项目的透明度,严防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认真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把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落到实处,遏制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好稳定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编排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值日志”,认真做好记录,对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进行回访,确保信访工作顺利进行。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省纪委三次、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一系列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我市教育上招生考试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等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要求”、“约法三章”,严格规范、约束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领导干部不但自己要率先垂范,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而且还要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 六、认真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切实纠正教育系统的行业不正之风。一是继续坚持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教育系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从治标和治本两方面入手,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进行坚决有效的治理。为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出发,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和执行“一费制”政策收费标准的治理工作。二是高中招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制止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招收择校生高收费行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的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的力度。 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防止和纠正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机构和学校,要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对考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招生”的原则,坚决抵制“说情风”的干扰和社会上不良行为的侵蚀,打破“关系网”,依法规范管理和引导招生考试工作。继续加大招生监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 七、加强监督制约机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等工作机制,对政风建设实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跟踪查办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政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教委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要成立“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专门从事政风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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