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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第三十七期
[ 作者:wuyunhui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5-5-13 9:55:00 ]

尽职尽责 打造阳光教育
――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市教育局是全市中小学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全市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规范行政行为,制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特向社会做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提高办事效率。接待来人来访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答疑耐心细致,服务周全体贴。凡属于我局独立办理的事项按规定时间办结,属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向来人解释清楚。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事项,帮助联系并提供方便。
    二、加强职评监督。在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中,加强对职评材料的审查和职评现场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操作,由人事、监察机关全方位监督。
    三、实行“阳光招生”。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决做到招生计划、分数公开;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为高考考生设立服务窗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解答疑问。
    四、规范学校收费。各级各类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必须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收费,严禁学校以各种形式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罚款;严禁行政主管部门或个人向学校或学生推销、搭售商品。每学期,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行政审批高效快捷。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依法对高中阶段教师进行资格认定,严把审核关,按程序操作。民办学校的审批,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设置标准、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年”活动;继续推行《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树立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对中小学生开展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净化校园环境。
    七、依法廉洁行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执行公务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不吃拿卡要、接受礼金;不以权谋私、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到三区公务活动时不接受宴请、就餐。
    凡违反以上承诺的,严格按照《阜阳市惩治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和《阜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分办法》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2263054 2230384  2262894

·制定规章·
市教育局制订
《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分办法》

    为了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和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以规章制度约束、管理、规范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起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近日,市教育局制定了《阜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分办法》。                                                   
   《办法》的制订依据了《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阜阳市惩治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阜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办法》规定了十一种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种类、措施等。
    十一种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二是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三是对交办的工作敷衍应付,不认真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四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或久拖不决的;五是职能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相互推诿扯皮或者故意刁难当事人的;六是服务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行公开或告知义务,违反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或限时办结制的;七是工作日期间擅自缺岗、脱岗、离岗,使当事人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八是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九是工作期间午餐饮酒的;十是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接受吃请、吃拿卡要、乱收费的;十一是工作期间打麻将、打朴克、玩电脑游戏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目前,此《办法》初稿已制订完毕,由各科室展开讨论,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报市法制办批准后,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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