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校学组函〔2009〕11号
各省辖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目前,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转入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为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提高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全省中职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更加健康有序发展,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将遴选推出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与先进人物,进行重点宣传推广。现就报送典型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报送内容
1.各地各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典型经验,特别是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或典型案例。
2.各地各校学习实践活动创新做法的典型经验或典型案例。
3.各地各校在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中做出表率的基层党组织与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二、材料要求
各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把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和宣传典型作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密跟踪辖区内各参学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动态,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阶段性和宣传工作的时效性特点,及时做好典型经验的凝练、总结与典型案例的发现、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推荐上报。
报送的典型材料要特色鲜明,突出学习实践活动中的闪光点和创新点,注重用事例、数字说话,做到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真实可靠、操作性强、具体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借鉴推广价值。文风朴实,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500字。
三、报送时限
请各市每周至少精选报送1篇以上,于每周五下午4:30前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 杨奡(0551-2831869)
E-mail: kxfzms@ahedu.gov.cn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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