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程艺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9月1日将付诸实施。认真学习宣传和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对于把握义务教育发展规律,理清义务教育法发展思路,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开创我省义务教育工作新局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从1986年原义务教育法颁布,到这次新义务教育法的施行,走过了整整20年的历程,2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努力推动义务教育的普及,2005年全省完成了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性任务。近年来,义务教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但是,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提高的任务还很艰巨,教育投入总量仍显不足,公共财政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农村义务教育在新机制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新形势下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引起的择校热问题,以及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推进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从根本上说,离不开法制的引导、促进和保障。因此,对于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和施行,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辛勤工作在义务教育一线的广大教职工,倍感欢欣鼓舞。大家深切地感受到,新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和施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义务教育事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也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实施高质量的义务教育的热切期望。这部重要法律内涵丰富,亮点多多,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思考、去认识。我个人认为,这部法律至少有三个重要方面,需要加以深刻领会和把握:
一是新义务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根本属性。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统一性、强制性和公益性。新义务教育法还规定,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进一步表明义务教育是关乎百姓福祉的公益性事业。这些法律规定,便于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国家更好地尽职尽责,个人更好地承担义务,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
二是新义务教育法强化了政府兴办义务教育的责任。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并提出,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这些重要法制理念、法律制度的提出和确定,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和国民性,有助于落实政府的法律责任,必将推动义务教育朝着高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
三是新义务教育法将素质教育由政策指导上升到法律规定。新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注重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是对义务教育发展规律的探索和把握,是以人为本的新的教育理念的体现。这些规定,为我们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是新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了方向性规定。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均衡地设置学校,均衡地配置师资力量,均衡地拨付教育经费。这对于我们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办好每一所学校,关爱每一个学生,保障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弱势群体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求实创新,全力推进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第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地各校要对照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转变办学理念,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新义务教育法确立的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宗旨,注入到义务教育的全过程,转化为广大义务教育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义务教育是普惠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下决心改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局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问题,真正使他们与城市儿童少年享有平等的的义务教育权利。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这几年,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了汪来久、疏星等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模范校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明显提高。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一些制度化、法律化的规定。各地各校要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强化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要依法落实和改善教师待遇,使广大教师安心从教,为人师表。
第四、要抓紧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新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确立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要切实抓好2007度的教育经费预算编列工作和2007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准备工作。
第五、要切实加强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各地要抓住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这个契机,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将学校建设好,管理好,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三、采取措施,把学习宣传和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的、细致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十分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王金山同志在最近召开的省政府全体会议上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把法律规定逐一落到实处。全省教育系统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各地各校都要认真制定学习宣传方案,谋划实施思路和落实举措,以实际行动抓好行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要把学习宣传和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与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结合起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依法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树立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的新理念,结合实施其他法律法规,努力为义务教育创造法制化的社会环境。
要把学习宣传和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落实到新学期开学后的各项具体工作中。要在全省普教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的热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带头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教师学习,让每个教师都明白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和立法意义,同时要做好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的宣传,切实做好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义务教育的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面向未来,我们深感任重而道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依法奋力推进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不断开创我省义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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