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
二、在反腐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中担负组织协调任务。
三、检查教育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四、受理对教育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教育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六、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七、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
八、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检查重要的举报案件。
九、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
十、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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