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市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
二、具体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后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市校办产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和产品结构的开发、咨询、信息服务等工作。支持中小学校办产业利用自身资源条件进入中小学后勤服务行业。
四、贯彻实施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指导工作,指导和开展全市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五、规范和管理教育市场,健全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全市中小学校簿本、校服、学生文化用品等销售服务和其他有关辅助教育的服务工作;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六、指导全市搞好校园经济建设和绿化美化校园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勤工俭学的管理年终统计工作。 八、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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