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审计。
二、负责直属单位的基建、财务的审计工作。
三、负责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直属单位县级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五、承办上级和领导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